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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这样,两人结束了通讯。离开地球越远,他们之间的联系变得越来越简短,越来越不容易。普拉美斯叹了口气,颇为无奈。
当年,他被拉古德骗着加入了twe组织,原以为很快就能开始星际航行,没成想即便从金字塔中获得了高浓度持久反应的能源物质,但受当时的科技水平所限,飞船的速度还远达不到1%的光速。
在之后的五千多年里,他作为先遣人员,被拉古德派往火星、木星、土星……开荒拓土,建立殖民地,美其名曰“累积经验”。直到公元7854年,人类几乎已经殖民了整个太阳系,此时前往天狼星才一切准备就绪。这一年,被后世称为星际元年。
算起来,今天,距离他从海王星启程,已经过去了三百多年!他决定庆祝一下,从仓库拿了瓶葡萄酒。虽然他的身体没有食物和水也可以生存,但临行时还是带上了几箱粉红葡萄酒。他很庆幸自已的这个坚持,现在,葡萄酒成了他对遥远地球的念想,是星际航行中唯一的乐趣。
“砰”酒瓶的塞子被拔了出来,粉红色的液体“咕嘟咕嘟”流进了高脚杯。他举起杯子,环顾空无一人的驾驶舱,对着空气说了声:“干杯!”
阿蒙拉曾答应他,只要他能把人类活着带到天狼星,就让他和阿布的灵魂得到宽恕。这话还算数吗?六千多年了!阿蒙拉从没有派人和他联系过,阿布现在怎么样了?
他从旁边取过一本业已泛黄破败的莎草纸画册,翻看起来。
这本画册是很久以前,他经过古董市场的时候意外发现的。他很感激那个光顾了他墓室的盗墓贼,才能让他再见到这本画册,见到画册上的阿布。
他将画册用真空封装,得以珍藏至今。六千多年,两百多万个日日夜夜,他每天都会将画册翻一遍。开始是无比喜悦,爱不释手,可渐渐的就成了习惯。不知不觉间,画册上那些曾经的点点滴滴让他感到陌生,脑海里那些美好的回忆变得不再真实……
他合上画册,仰面瘫在座椅上,望向透明天顶的眼神变得木然。原来外太空是这样的,漆黑一片,连星辰都没有!接下来的一百年该是多么漫长而无聊啊!
突然,一个疯狂的念头跳进了他的脑海,他兴奋地从椅子上一跃而起,开始了忙碌……
一年后,一个等身人形机器人做好了。眉毛、眼睛、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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