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。平时冒险谨慎一些,总归是好的。”
刘阳也不多话,将做完落在地上的背包拿起来就准备找出去的路。他跟何云山招呼道:“你有什么打算?”
“没有啊,先出了这片林子才是整件事。只要待在这里,我总是有些不安心。有一个科学家验证过的道理,我现在忘记叫什么名了。他的意思就是说,如果你碰到一件倒霉事,那么你接下来就会碰上更多的倒霉事。其实这个道理咱们老祖宗早就发现,并且总结的很到位那就是走霉运。我觉得自己现在就在走霉运,你要是怕的话,就不要跟着我。”
在这样一个危机四伏的地方,有一个同伴总比独自一人强。尽管何云山让刘阳不要跟着,刘阳依然跟着他。当发现他走往昨晚李国昌死掉的地方的时候,刘阳忍不住问道:“现在是末世,应该不拘小节。既然人都已经死了,看尸体又有什么意义?”
何云山笑道:“你觉得是看尸体,但是我觉得是给李国昌一个机会。别看他昨晚那么惨,说不定还没死呢。好人不长命,坏人活千年,你说对吗?”
刘阳没有说对错,只是跟着何云山走过去。何云山走在前面,比刘洋更早看到李国昌的尸体。其实他也不确定这到底是不是李国昌,因为他看到的只是一副骨头架子。当然说是骨头架子,其实这么说也不全面,因为骨头架子应该只有骨头。但是李国昌身上毛发俱存,就连皮肤都完好,只不过干巴巴没有半点水分。这不应该算是骨头架子,更应该称作为干尸。
何云山感叹道:“对不起,我刚才说错话了。你不是一个坏人,要不然能活千年不至于现在就死了。”
虽然话是好话,可是李国昌已经死了,当然不会回应他。何云山也不过是说说,压根就没有把李国昌的死当回事。他之所以要回来,只不过是不想浪费了李国昌的枪。
武器太重要了,如果昨晚何云山也有枪,就不用被刘阳拿枪指着了。现在他把李国昌的步枪背在身上,然后手枪插在腰带上。再把刀子插在靴子外沿上,可以说在装备上已经不输于刘阳了。而且他还有从李国昌这得到的手电筒,李阳可没有这好东西。
刘阳来得稍微晚几步,又因为被李国昌的干尸所吸引。因此当他看到何云山拿枪的时候,已经来不及阻止。现在他如果想要把枪抢回来,那就只有火拼这一条路可走。
要是火拼,也不是不行,刘阳压根就不会怕。但是在这古怪的森林当中,刘阳不希望自己一个人孤单的行走。所以他容忍了何云山,只是提醒道:“这东西不是李国昌自己的,是新家园的。你拿了新家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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